各工委,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级机关各部门,省州属行政、企事业单位,县属企事业单位:
稻城县是重要松茸产区之一,为认真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加强松茸资源保护与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严厉打击非法采集、出售、收购、运输松茸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等破坏松茸资源的违法行为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2025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:全县禁止采集、出售、收购、运输长度小于5厘米的松茸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;禁止出售长度在5厘米以下的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加工的干松茸。
二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松茸资源的义务,对破坏松茸资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。一经查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各乡(镇)要加大松茸资源保护宣传力度,将禁止采集、出售、采购、运输松茸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的规定纳入村规民约。采集者采集后必须覆土掩平、回填菌塘,保护地下松茸菌丝体正常生长发育。
四、各乡(镇)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成立工作专班,联合公安、农牧农村、交通、林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,开展联合执法,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采集、出售、收购、运输松茸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的违法行为。
五、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、出售、收购、运输松茸童茸及全开伞过熟茸等破坏松茸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。
举报电话:
稻城县市场监管局,0836-5728315
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,0836-2260011
稻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,0836-6965123
六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!
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5年7月25日
稻城记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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