稻城县广大纳税人,社会各界人士:
近年来,稻城县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,撤乡并镇较多,城镇土地使用税原征税范围及税额标准已不适应现实情况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83号)及《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拟对稻城县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征收范围进行调整。
现就《稻城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。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起—11月24日止,征求意见的方式:
1、座机号码:0836—5728428(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);
2、来信、来访地址:稻城县金珠镇金珠路55号2楼(税政股收);
3、电子邮箱:yadin@163.com
欢迎全县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!
附件:《稻城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
国家税务总局稻城县税务局
2025年10月24日
					稻城记忆
				
				微信扫一扫
				
					我的微信
						微信号已复制
					麻同拉域
				
				抖音扫一扫
				
					我的公众号
						公众号已复制
							